事件資料卡
- 事件時間
- 2014 年 9 月起
- 代表產品
- 全統香豬油等
- 主要問題
- 餿水油、飼料油與廢油流入食品鏈
- 影響範圍
- 逾千家下游業者與大量加工食品
- 事件類型
- 供應鏈來源失控/摻偽假冒
- 制度影響
- 成立食安辦、修法重罰、強化追溯
污染或違法機制
地下煉油與不合格原料經油品業者加工、調配後,以食用油名義流入市場。
完整時間軸
2014-09-04
強冠劣質豬油案曝光
主管機關要求問題產品停止製造、販售並全面回收。
2014-09
下游流向快速擴大
政府追查超過千家下游業者與數百項食品,進行封存、下架與銷毀。
2014-10-22
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成立
以常設任務編組協調中央與地方處理重大食安事件。
2014-11-18
食安法修正案三讀
加重刑責與罰金、剝奪不法利得,並推動油品分流與追溯等措施。
影響與重要性
事件證明只檢查成品不夠,必須追查原料的合法用途、來源、流向與廢油去處。它也直接促成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成立及食安法修法。
制度與法規改變
-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成為常設跨部會協調機制。
- 食安法提高重大摻偽假冒的刑責、罰金與不法利得追繳。
- 強化油品分流、廢油管理、三級品管、追溯追蹤與預防性下架。
消費者如何判讀
歷史事件頁應把「問題批號/產品」與「曾使用該油的下游產品」分開。曾被列入追查不一定代表每件產品都檢出危害物質,但在調查期間仍可能依法預防性下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