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品驗出動物用藥就是不能吃嗎?看容許量與適用部位
檢出不等於超標;要核對動物種類、組織部位、藥物、檢驗值與現行殘留標準。
發布:2026年7月26日最後檢視:2026年7月26日2 個來源
本頁提供一般食品安全資訊,不取代主管機關公告或醫療團隊針對個人健康狀況的建議。事件與清單可能持續更新,採取行動前請開啟下方原始來源核對。
標準會分動物與部位
同一藥物在牛、豬、禽、魚,以及肌肉、肝、腎、脂肪、乳或蛋的殘留容許量可能不同。閱讀結果時不能只拿一個 ppm 數字跨品項比較。
檢出與不合格是不同結論
若法規對該藥物與部位訂有容許量,檢出值是否超過才是判讀重點;未列允許使用或規定不得檢出者則另依標準判斷。
用個案追查,不推論整個產業
官方不合格案件會追查來源與殘留原因。單一樣品不能直接證明同品牌、同產地或所有肉品都有相同結果。
來源與查閱日期
連結指向本文採用的原始機關、標準組織或具體資料頁面。
- 官方說明查閱 2026年7月26日我國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訂定原則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
- 官方文件查閱 2026年7月26日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修正公告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
常見問題
看到 ppm 就代表有毒嗎?+
不能只看單位。要同時看藥物、食品部位、檢驗值、容許量與官方判定。
零檢出是不是唯一安全標準?+
不是所有藥物與食品都採同一標準;應依現行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逐項判讀。
接著查
全部文章2 個來源
2 個來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