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輻射照射是核污染嗎?標章與處理目的怎麼看
輻射照射是受規範的處理技術,不等於食品受放射性污染;符合品目仍須依規定標示。
發布:2026年7月26日最後檢視:2026年7月26日2 個來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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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射處理與核污染不同
食藥署說明,食品輻射照射是利用外部能量達到殺蟲、殺菌或延長保存等目的,食品本身不會因此殘留輻射物質;這與核事故造成放射性污染是不同概念。
只有標準列出的食品才能處理
食品若要以輻射照射處理,須符合食品輻射照射處理標準的限用品目與條件,不能把技術可行直接等同法規允許。
包裝要看處理標章
經輻射處理食品的包裝應依公告顯著標示處理標章;若只是混合產品中的部分原料,標示適用情形另依問答與現行規定判斷。
來源與查閱日期
連結指向本文採用的原始機關、標準組織或具體資料頁面。
- 官方說明查閱 2026年7月26日食品輻射照射處理標準說明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
- 官方文件查閱 2026年7月26日經輻射處理食品包裝標章規定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
常見問題
輻照食品會變成有放射性嗎?+
依食藥署說明,合規照射處理不會讓食品殘留或產生放射性物質。
所有食品都能用輻射延長保存嗎?+
不能。須符合標準列出的限用品目與處理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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